202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我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恰逢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以司法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聚焦青少年宪法法治宣传教育,于2024年12月3日和12月4日,刑事审判庭的多位法官分别前往沈阳市三所中小学,为不同年龄段的同学们开展“送给孩子一束法治之光”普法宣传活动。
沈阳市第一一一中学
同学们都知道有哪些法律呀?我知道!有宪法、民法、刑法......
在沈阳市第一一一中学,面对着一张张求知的稚嫩脸庞,朱丽娜法官向同学们介绍了宪法的原则及作用,阐释宪法作为母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根本依据,并结合自身工作实务,借助典型案例展开深入分析,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在学生们发言提问环节,朱法官引入曾办理的具体案件进行讲解,有效增进了同学们对学法、知法、懂法、守法重要意义的深刻理解与感悟。
沈阳市上园小学
同学们在校园中可能会遇到什么犯罪行为呢?我们不能偷东西,不能打人!
李明优法官在沈阳市上园小学结合小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实际状况,向同学们悉心叮嘱遇到问题时要及时寻求成年人的帮助,父母、学校以及司法机关皆是其最为坚实的后盾。同时,着重强调同学们需提升自我保护意识,远离犯罪行为,确保自身安全。李法官以浅近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地讲述了法的传说及其发展历程,并播放了《法护一生》视频短片,充分激发同学们的参与积极性,开展了一堂极具特色的法治教育课。
沈阳市第二十八中学
老师,偷多少钱算犯法啊?盗窃罪的起刑标准是2000元,但是盗窃罪还有多次盗窃和入户盗窃等情形……
法官助理李文琳在沈阳市第二十八中学向同学们讲解了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详细介绍了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标准,阐述了针对未成年人的四类电信网络诈骗,增强了同学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
大东区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以更生动鲜活、丰富多样的形式向青少年等社会公众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思想,促进学生及家长在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强化宪法意识,树立正确法治观念,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筑牢校园法治防线,让法治的光照亮校园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