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沈阳市大东区司法局发布补充选任人民调解员公告。经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计算机应用考试等程序,拟选聘下列人员为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自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或沈阳市大东区司法局联系。
拟选聘人员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王明月 邓 旭 刘晓亮 李佳国
徐庆晔 陶淑香 崔 波
监督电话: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28319949
沈阳市大东区司法局:88577950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司法局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