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气象台8月21日7时发布暴雨蓝色预警
21日早晨至夜间,丹东地区及庄河、岫岩、新宾、本溪县、桓仁、盖州、兴城、绥中有暴雨(50~100 毫米),局部大暴雨(100~150 毫米);沈阳、锦州、辽阳、铁岭、盘锦地区和沈抚示范区及大连市区、旅顺、金普新区、瓦房店、普兰店、长兴岛经济区、长海、鞍山市区、海城、台安、抚顺市区、抚顺县、清原、本溪市区、营口市区、大石桥、鲅鱼圈、彰武、葫芦岛市区有大雨(25~50 毫米),局部暴雨(50~100 毫米);其他地区有小雨到中雨(5~25 毫米),局部大雨(25~50 毫米);上述地区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降雨量为 30 到 60 毫米,瞬时风力可达 8 级到 10 级。
受前期强降雨影响,东部地区土壤水分接近饱和,此次过程我省上游的鸭绿江流域暴雨天气导致的客水与我省东部暴雨叠加,易引发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滑坡、城乡积涝等次生灾害,致灾风险高,需做好防御。
针对汛期人民群众所关心的涉法问题
现为大家做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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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来临之时,谁也无法控制自家物品的去向,小到钟表、椅子,大到树木、牌匾,在洪水中都可能给他人造成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所以一般是均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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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搞海鲜养殖,因暴雨、台风造成海鲜受损,保险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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