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加强诉调对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部署会,旨在切实履行人民法院支持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责,进一步推动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紧密衔接互动,共同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更好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
两家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提出全省范围内探索建立特定类型纠纷先行导入人民调解机制,明确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物业纠纷、交通责任事故、小额借贷等9种类型纠纷,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原则上应当在诉前引导至人民调解程序先行开展前端调解。
来源:辽宁日报·北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