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辽宁高院组织全省法院涉外商事审判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23-02-18 17:13: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辽宁高院在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组织全省法院涉外商事审判业务培训。

本次培训围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要求,及时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提高了全省法院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调整的认识,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涉外商事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会议指出,在下一步涉外商事审判中,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讲政治贯穿到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精准发力,依法护航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实施涉外商事审判精品工程,着力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要加强学习和培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涉外商事审判队伍。

在为期四天的培训中,最高法院民四庭法官、辽宁省委党校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学者通过现场授课、线上视频、互动答疑、讨论交流等形式,向参训人员讲授党的二十大精神、当前国际形势与热点问题、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涉外裁判文书写作、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等课程。参训人员踔厉研学,深入思考并提出了26个问题。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后,通过组织座谈会,现场答疑并进行了互动研讨。在此次培训中,三级法院加强了业务交流,统一了涉外裁判文书的写作规范,并就涉外商事案件管辖、域外法查明、域外送达、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等疑难问题达成共识。

辽宁高院民三庭、各中级法院、大连海事法院、各基层法院从事涉外商事审判业务的法官和法官助理共158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责任编辑: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