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法机关
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成效明显
2019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三年多时间里,我省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全省政法机关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奋力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9月8日,省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议召开,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省纪委监委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闫东出席会议并作学习交流发言。派驻纪检监察组到政法机关,专责监督日常工作,在全省政法系统已经成为常态,这也正是我省政法机关贯彻《条例》带来的变化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政法系统坚持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切实增强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省委高度重视,于2019年5月,在全国率先出台《中共辽宁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办法》,以制度谋划、制度设计、制度完善推动贯彻落实。我省将制度创新完善作为贯彻《条例》的筑基工程。省委政法委以符合《条例》要求、辽宁要求、实际要求为前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13项配套制度,积极构建“N”项相关制度机制,形成“1+13+N”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党委政法委的政治领导、监督职能及统筹能力。“1”,即《中共辽宁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办法》,构成落实制度的主体;“13”即落实《条例》规定的党领导政法工作职责任务的基本制度,构成整个体系的支撑;“N”即覆盖政法工作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具体制度,构成具体操作的抓手,将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制度形式细化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柴多火焰高。省委政法委坚持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推动贯彻《条例》工作走深走实,与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建立协作机制,健全完善政法干部“协管”“协查”措施:——省纪委监委建立与政法单位定期会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情况,协同推进违纪违法案件办理;——省委组织部出台《政法机关(部门)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办法》,制定县级法检“两长”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干部长期在同一个岗位工作,不仅容易满足现状,形成固定思维,还容易受到人情关系的束缚和利益关系的诱惑。”省委政法委一位处室负责人如是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干部交流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升干部队伍活力、激发担当作为动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举措。我省把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纳入党委换届盘子,通盘考虑,同步推进落实。两年来,省委政法委会同组织部门推动各地交流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758名,做到应交流尽交流。这不仅给想干事者、能干事者提供了广阔舞台,也进一步激活了广大政法干部干事创业的“一池春水”。△法官在向宪法宣誓。
召开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9次、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100次,组织省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4次……2021年,省委政法委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自觉,推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在全省政法领域落地落实。
《条例》实施以来,省委政法委不断强化政策供给,推动构建“1+13+N”配套制度体系,细化请示报告、政治督察、政治轮训、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等制度,目前“N”已达45项,形成较为完善的“一整套”制度体系。今年8月22日,省委政法委第一、二督察组同步进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督察组通过受理举报、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验工作材料、个别谈话、走访调研和暗访检查等方式开展督察巡查工作。不走过场、直指问题、督促整改……督察组通过“政治体检”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通过狠抓整改落实,推动过硬队伍建设。“以前,很多人都觉得政法委就是一个协调机构,协调工作可做可不做、可听可不听,党委政法委自身统筹协调政法工作时也理不直、气不壮。”《条例》实施前,很多老政法人都曾有过这样的感叹。“通过学习贯彻《条例》,我对党委政法委职能定位认识更加明确。党委政法委抓政法工作的依据、职责明确,手段、方式具体,底气、劲头更足,真正扛起了归口管理政法工作的责任。”《条例》实施后,政法人有了这样的共鸣。近年来,省委政法委统筹组织推动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案件评查“三察(查)联动”,完善同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工作衔接,构建起执法大监督工作格局。同时,将党的法规与地方立法有机结合,推动立法机关出台《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推进了社区、网格、辅警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新入职法官职责铭记在心。
10月3日,沈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会奇带领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公安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赴基层派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繁华街路,集中参与到派出所值班接处警、路面巡逻勤务等工作中,推动全市公安机关“三查三打、三上三下”活动走深走实。“履职从严,绝对可靠。”《条例》实施以来,全省政法机关用忠诚坚守岗位,用真心服务群众,全力以赴履行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服务中心工作,围绕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导意见、工作方案和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系列文件;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连续三年开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执法司法专项督查”,建立跨部门涉企权益保护协作机制,深化“三个不用找关系”专项行动,推出一批便民利企举措。筑牢安全屏障,切实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和“环京护城河”政治责任;推动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重点涉黑案件战果保持全国领先。厚植为民情怀,以接受人民监督的高度推进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具体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深化政法改革,确立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一个统领、四大体系”基本框架,省委政法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指导推动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在省委政法委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常态化开展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积极创新惩戒工作体系,制定《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办法(试行)》,2020年以来,先后对50名法官、检察官提出惩戒意见,对其中19名法官、检察官提出退出员额意见。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中共辽宁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办法》颁布实施以来,辽宁政法机关的变化可谓看得见、摸得着,面对重大考验、急难险重,全省政法干警勇于担当、迎难而上。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满意率从2018年至2021年已连续4年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