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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26 14:08:2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全省法院刑事审判重点工作推进会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刑事审判重点工作之一,会议回顾总结了2021年以来相关工作成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作出安排。会议强调,要同步推进责任落实、执法办案、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整治等重点任务,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今年以来,辽宁高院强化顶层设计,制定《辽宁法院2022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方案》,细化重点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利用“辽宁政法大讲堂”、刑事审判业务培训、有组织犯罪案件专业法官会议等,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强化审执衔接,加大涉案财产处置力度,利用经营性资产托管、代管等模式,助力“六稳”“六保”工作。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发送司法建议。全省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在组织领导、提升质效、处置财产、延伸职能、宣传引导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围绕今后一个时期的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会议从3个方面提出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责任落实。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第四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全省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会议精神,克服松劲懈怠思想,切勿将“常态化”当作“平常化”“一般化”。要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在组织保障、人员配备、资源调动上要更加务实有效。


要务实工作举措,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稳中向好。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做到程序公正、保障诉权、精准定性、公正量刑、不枉不纵,既不拔高凑数也不降格处理。要充分发挥已有的制度优势,完善工作机制,在大要案攻坚上下真功夫。院庭长要主动办理复杂、疑难案件,办出精品、办出典型。将涉案财物处置纳入法庭调查和辩论程序,进行单独举证质证和辩论,重视被告人、案外人合法权利保护,以听证或让案外人参加庭审等方式对案外人提出的诉求进行审查。审判部门与执行部门要协调联动,促进执行端口前移,尽快实现财产清底。


要强化职能延伸,助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从严从快审理行业领域内违法犯罪活动,提出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增强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并跟踪反馈整治效果。积极拓宽参与行业治理的方式和渠道,通过与相关主管部门会签文件、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参与深度治理。


            来源:辽宁高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