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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法院持续推进十项措施,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促履职强担当
  发布时间:2022-08-02 13:23:29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展示沈阳法院队伍新形象,聚焦多元解纷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结合工作职责,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推进“十项措施”。

沈阳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解放思想、突破创新,全面深化以案促改成效,锚定沈阳法院“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工作目标,推进“铁案、铁军”工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书写法院工作新篇章,切实服务保障沈阳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01

提供优质立案诉讼服务


实施涉企案件全流程“绿码标识”制度,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建立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务工人员设立专项窗口,优先接待、优先办理;进一步完善优化网上立案系统功能,切实做到方便、快捷、实用。



02

推进多元解纷体系建设


完善涉企纠纷诉源治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平台建设,集成整合一站式多元解纷功能,最大限度汇聚解纷资源;推广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机制,全部开通运行“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系统,与交警、保险等部门联动推进,明确道交纠纷多元调解、赔偿标准,优化线上线下解纷流程,降低群众解纷成本、提高解纷效率。



03

全面提升智慧审判水平


深化智慧法院系统应用,积极开展在线诉讼活动,推广普及“指尖”立案、“云端”办案、“智慧”执行,推动诉讼事项远程办理、网上办理;完善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法院公众号等平台服务功能;构建大厅、热线、网络、移动端四位一体的“智慧诉讼服务”体系,广泛推广跨域立案、掌上诉讼、远程调解、电子送达等便企诉讼措施,为高效化解纠纷提供科技支撑。



04

坚决打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攻坚战”


有序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强化组织保障,坚持从严惩处,快审快结,建立案件台账及执行台账,对尚未审结的案件,加强督导调度,明确开庭和宣判时限;注重综合治理,向涉案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边审判边总结,建立健全防范养老诈骗犯罪长效机制,彻底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05

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助推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切实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聘请两级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员,加强对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常态化监督,进一步强化对两级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监督问效。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持续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一联三帮”活动,围绕市场主体最关心、最迫切了解的问题编印“法律知识百问百答”,帮助企业堵塞法律风险“漏点”,打通依法维权“堵点”,解决法律意识欠缺“痛点”。



06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实施精品化战略,建设全国一流知识产权法庭;开展远程异地诉讼服务,建立“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完善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工作机制;落实证据披露规则和律师调查令制度,依法适用诉中行为保全;引导当事人取证举证,提高损害赔偿数额计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防止知识产权滥用问题,注重平衡保护权利和激励创新之间的关系。



07

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


稳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和执行转破产案件审理,健全完善破产重整企业识别机制,对产能落后、“无产可破”的僵尸企业,及时进行破产清算,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对暂时经营困难但具有发展潜力、有重整价值的危困企业,综合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手段救治,加速企业再生,提高生产活力。



08

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主动融入自然保护体系建设,力争实现司法执法无缝衔接,构建集实践养护、司法保护、法治宣传、环境资源执法司法协同联动、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化解于一体的保护平台;会同林业、公安、环境监察等部门,依法严惩破坏湿地、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湿地等环境资源保护职责,形成多元共治机制,全面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稳定性。



09

推进诚信体系构建


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依法识别和精准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在不影响申请执行人权益的情况下灵活采用“活封”“活扣”等执行措施,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推进与政府部门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坚持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并重理念,推动形成联合信用惩戒的工作联动格局,推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



10

开展特色法治宣传活动


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健全完善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实现案件判决、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全程普法、全员普法,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权、依法办事。聚焦重点领域,回应司法需求,持续推进法律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网络等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旁听庭审等法治宣传活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