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谈谈你对诉前调解工作的理解?”
“你认为自己在从事调解这份工作上有什么优势?”
大东法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重大改革部署的具体举措,为进一步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拓展诉前调解范围,发挥调解对化解矛盾纠纷的前置性、基础性作用。6月16日,大东区法院联合大东区司法局共同开展选任调解员的面试工作,对前期通过初审的58名调解员候选人逐一进行了面试考核。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
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调解是最能有效地平息邻里之争、家庭矛盾和社会纠纷,是构建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大东法院党组坚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上的重要作用,推动诉源治理,促进有效化解纠纷,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力推动矛盾纠纷
多元化解工作
大东法院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社会各界的司法期盼为立足点,将“一元化”的诉讼解决矛盾方式,变为“多元化”解决纠纷模式,努力破解案多人少的工作困局;建立“司法引导、多元衔接,合力调处、共促和谐”的工作格局,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途径,努力将诉讼环节向前延伸,做强诉讼前分流,将审判领域向外延伸;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夯实矛盾多元化解工作体制机制,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枫桥经验
大东法院深化诉前调解工作,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大东样本,已取得一定进展。
房产继承引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大东法院受理原告邵某某诉被告曹某某等四人继承纠纷一案,调解员认真翻阅诉讼材料,并通过与原告、被告分别进行深入交谈后,从中找到原告、被告的矛盾所在。调解员认为纠纷的症结在于原告与被告间因沟通不畅而产生一些误解,若能从析法明理与亲情化解角度开展调解,定能消除误解,化解心结,达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效果。经过与原告、被告双方沟通后,调解员约定在大东区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室进行现场调解。调解员一边宣讲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一边从家庭伦理道德和传统美德层面进行耐心地劝说,希望双方以亲情为重。在调解员不懈地沟通下,原告、被告明白了亲情的可贵,四位被告协商同意将房产归原告继承,至此案结事了,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后经回访,当事人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他们说到“感谢大东区法院的人民调解员,帮助他们解开纠葛,避免了一家人因官司影响亲情的情况发生,重拾往日亲情”。
大东法院在做好调解员选任工作的同时,将继续扎实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探索,努力构建“多元化、社会化、专业化”的诉前调解格局,切实实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