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线上方式发布沈阳法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同时发布2021年度沈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市法院副院长陈青介绍,近年来,沈阳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相关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沈阳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对标国内一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实践,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切实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公信力不断提升,为进一步提升辽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同时发布的10件沈阳法院2021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是沈阳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升的缩影。通过典型案例的规范、指引、评价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普遍共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诚信意识,激发创新活力。
近年来,沈阳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坚持高起点推进工作、高质效执法办案、高品质服务发展,立足履行司法保护职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和水平,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18年至2021年,沈阳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3件,行政案件5件,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239件,审结6391件,结案率88.29%;2021年沈阳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803件,审结2362件,受理案件同比上升74.86%。
●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加强。“三审合一”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行政民事交叉、刑事民事交叉案件不断出现,司法裁判尺度有效统一。
●知识产权合同类纠纷案件快速增长。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是对权利的运用。权利人通过签订合同,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使用、收益、处分,促使知识产权向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转换。
●案件纠纷逐渐向技术前沿领域拓展。涉及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显示出案件审理与我国科技创新同频共振,为关键核心技术和重点领域科技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司法保障。
●商业维权案件依然占有较大比重。维权案件多涉及民生、消费等领域,范围广、数量大。一方面说明权利人维权意识增强,但另一方面又表现出打击源头侵权意愿较弱,逐利化倾向明显。
深化审判机制改革,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不断提升
●沈阳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完成并已实质化开展运行,在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政府、省法院、市委市政府、浑南区委区政府及各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沈阳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整体工作已经完成,并已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并跨区域管辖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的批复》的要求,开展全省(除大连外)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管辖工作,法庭的挂牌投入使用等相关工作也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有序开展。
●开展知识产权远程异地诉讼服务,依托全省“智慧法院”应用平台,为当事人提供远程立案、案件查询、财产保全,以及视频庭审、调解、答疑接访等多项诉讼服务。
●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牵头会签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公安局关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问题的通知》,理顺了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工作模式及办案流程,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合力。
●深化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和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指导沈阳高新区法院制定《诉前调解操作规程(试行)》《知识产权特邀调解工作规则(试行)》,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参与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落实知识产权案件快审机制和简易程序审理机制,指导沈阳高新区法院制定《关于对部分知识产权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办法(试行)》,成立快审团队,案件审理平均时限压缩至30天左右。
健全事实查明体系,专业化案件裁判能力显著提升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工作机制,制定实施了《技术调查官选任和管理办法》《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办法》,针对辽沈地区装备制造业企业核心技术密集的特点,确立技术调查官在参与关键核心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中的工作方式,并在完善选用兼职技术调查官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专职聘用制技术调查官制度,进一步发挥技术调查官特有保障作用。
●规范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询问、听证、庭前会议、庭审的流程管理,及时、准确运用司法鉴定、专家证人等方式,提高技术事实查明质效。
●合理界定法院依申请或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范围,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落实证据披露规则和律师调查令制度,依法适用知识产权诉中行为保全,进一步破解知识产权“维权难”问题。
完善损害赔偿制度,知识产权侵权惩戒力度不断加大
●健全法定赔偿制度,坚持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运用证据规则、经济分析方法等规范化手段,促进损害赔偿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适应。同时,引导当事人围绕税务部门、第三方商业平台、侵权人网站等披露的相关数据开展取证举证,进一步提高损害赔偿数额计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充分弥补权利人损失。
●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完成《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问题研究》调研课题,确保依法及时准确适用,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对于故意侵权行为的威慑作用。
●研究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相关问题,注重平衡保护权利和激励创新之间的关系。既要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惩治力度,有效阻遏侵权行为;又要规制“专利海盗”“专利陷阱”等阻碍创新、滥用知识产权制度,限制公平竞争的行为。
延伸司法保护职能,知识产权审判的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增强“争一流、创品牌”意识,结合沈阳法院定位和以往工作基础,以“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为标准,制定出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打造助力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审判品牌实施方案》,积极在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权威性和影响力上寻求新突破。
●针对制约营商环境建设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制定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涉营商环境案件操作指引》,以知识产权审判助推创新创业创造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实施精品案例工程,有5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有1件垄断纠纷案和2件商标权纠纷案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20)》和省法院第八、九批参考性案例,另有一批案件入选省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通过总结15年来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出台了《沈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2003—2017)》,连续近20年每年度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持续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系列活动,深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引导各主体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发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沈阳声音,创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沈阳品牌。
沈阳两级法院将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沈阳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具体要求,以“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为契机,实施精品化战略,建设功能定位领先、基础设施完备、运行机制高效、审判人才专精、科技应用高端、诉讼服务便捷、文化氛围浓厚的全国一流知识产权法庭。实现沈阳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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