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兑现涉企合法债权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行动举措
  发布时间:2020-12-09 10:48:45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院制定的《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意见》,将意见落地、落实、落细,着力兑现民营企业合法债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形成深入化解“执行难”的合理,制定如下行动举措:

1、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指导意见精神,设立执行事务中心,设立4个敞开式办公窗口,分别承担执行案件申请立案、执行信息查询、执行查控、首次约谈、终本案件管理、处理来信来访等执行事务,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执行事务中心还承担总对总、金雕系统的发起查控、当事人自然情况、案件关键节点点击等集约化操作功能,执行办案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2、不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强化对执行各阶段的分工配合和流转衔接,最大限度地提升执行质效,保障当事人权益。依据申请标的和职责分工,将执行局分为小额执行团队和强制执行团队,小额执行团队负责办理申请标的为5万元以下的案件和刑事财产刑案件的集约执行,强制执行团队负责办理申请标的为5万以上的案件。

3、不断加强涉案扣押财产的处置力度,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涉案财产的拍卖活动,将所有涉拍卖案件推送至“淘宝网”和“京东”等,保证执行活动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地保障相关权益人合法权益,为我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司法保障。

4、对涉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涉农民工执行案件,涉特殊主体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保证当事人权益,同时贯彻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规范执行行为,“放水养鱼”,盘活企业,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5、积极开展“涉金融”和“涉驻区企业”、“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全面梳理相关案件,加强涉案扣押财产的处置力度,指定专门执行团队集中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采取集约查控、集约执行措施,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的效率提升,为我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发展助力。

为外资企业、外埠来本区投资的企业开避诉讼执行绿色通道,在依据相关法律程序的基础上,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高效、高质地为诚信企业兑现法律权益,助力区域营商环境发展。

6、加大力度办理“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对于“涉特殊主体”的执行案件,在一个月能结案的,快速办理,无法在一个月内结案的,一律引导当事人到市法院立案执行。为提升涉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案件实结力度,由执行局领导亲自约谈被执行人单位“一把手”的方式,加强司法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如限期拒不履行,一律采取失信、限高的强制措施,不断强化司法强制力,争取尽快实结结案。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