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笔试 | ||||
准考证 | ||||
报考岗位 | 准考证号 | 照片 | ||
姓 名 | 性 别 | |||
民 族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号 | ||||
考试科目 | 笔 试 | |||
考试时间 | 2020年9月18日下午:17:00-18:30(笔试) 18:45-19:00(文字录入测试) | |||
考试地点 | 具体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1甲-3号 沈阳市新境界职业培训学校 | |||
考生须知: 1.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身份证表缺一不可。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或缺少准考证、身份证,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3.笔试:考生须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笔试考试试卷采用行政能力测试题型和专业类题型,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考生自备黑色水性笔或黑色碳素笔以及2B铅笔答题,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场内不得携带任何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产品,考试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或出现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4.考试通过人员名单在大东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 5.本次招聘信息均以大东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为准,由大东区人民法院纪委监察进行监督,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