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面对巨大压力,区法院全体干警奋勇拼搏、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7499件,比去年同期多收2262件;审执结23940件,比去年同期多结3496件。
一、把握精髓,强基固本,不断提高干警政治意识
——提高党员政治站位。区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法院党组工作方针,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积极参加“百日千题 熟记于心”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组成员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着力构建责任体系,建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推动了责任落实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院党组对党员在司法理念上出现的问题不放过,对瑕疵案件不放过。制定了《工作人员外出办案暂行规定》《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开展办案标兵评选和文明窗口创建活动,设置党员先锋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司法清明。
二、忠诚履职,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受理各类刑事案件977件,审结 912件,同比分别上升了42.4%和50.7%。判处罪犯929人。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故意伤害、涉毒、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364件374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我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建立与监察机关相衔接的审判机制,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
——关注民生化解纠纷。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7818件,审结14556件,同比分别上升9.6%和12.6%。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审结买卖、承揽、合伙、公司股权等案件10356件。加强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的司法应对,注重保护民生,积极化解矛盾。秉持兼顾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双保护原则,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等案件1276件。加强人身权益保护,审结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责任纠纷等案件923件。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537件,审结367件,同比分别下降11.7%和24%。引导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防止行政滥诉现象,促进行政机关树立依法履职的良好形象。加强府院联动,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等形式,促进政府在“城区改造”、“土地征收”等工作中依法规范行使职权。
三、主动作为,深挖彻查,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压实责任强力推进。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六个围绕”[1]为核心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例会制度,召开会议35次,党组专题会议16次,全院大会2次,院务会4次,统一干警思想,全面部署工作。组织三轮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共计排查案件3万余件,向区扫黑办报送线索27条。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惩治黑恶、震慑犯罪、扩大影响、鼓舞群众,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向人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院领导带领干警走进沈阳大学校园,发放明白卡800余份。向辽中区牛心坨镇党委及动检局发送司法建议2份。
——发挥职能依法惩处。今年,区法院共受理涉黑案件6件(含保护伞4件),涉恶案件3件。其中,谷某某等17人涉黑案件,案涉11种罪名、35起犯罪事实。区法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大合议庭,于11月12日开始,该案作为全市首个涉黑案件,历时三天(34个小时)审理完毕。
四、兑现承诺,全力攻坚,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题
——强化督导规范执行。落实“一把手”工程,加强督导调度。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查漏补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建成并启用执行指挥中心,发挥信息化优势,提升执行效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活动,以监督促提高,增强执行透明度,深化文明执行、规范执行。
——加强联动多措并举。主动与检察、公安、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动信用、查询、惩戒机制,查询信息52839次,冻结6109万元,限高5452人次,司法拘留139人,执行到位3.3亿元。利用节假日、公休日组织“风暴行动”集中执行。辽宁电视台《正在行动》节目播出执行案例19期。对构成拒执罪[2]的3名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决。
——内生动力提升效率。注重法院内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执行队伍的人员配备,今年从审判部门抽调9名业务骨干充实到执行一线,提升了执行工作战斗力。法警大队在保证提押、安保任务前提下,全员加入执行会战,有效提升了执行强制力和震慑力。“三个90%”和“一个80%”[3]的任务指标已全面完成。
五、围绕中心,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紧紧围绕涉诉信访的三大任务,逐案确定责任人和包案领导、逐人制定个性化解方案。中央巡视组交办涉诉重点案件44件已全部办结;省交办减存控增和市交办“融冰行动”的涉诉信访案件,均提前完成年度化解任务。依法对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3名信访人判处监禁刑。依规对35件信访案件申报终结访,逐步形成涉诉信访减存控增的长效机制。
——发挥职能优化环境。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营造让企业满意、让投资者满意的良好营商环境。加大对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权利的保护力度,积极护航民营经济,让民营企业家放心经营。加强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现已受理19件,其中1件已破产重整。快速审结“涉军”案件58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在全市率先建成集立案、调解、速裁、查询、信访接待等十余项功能于一体的新型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开通涉民生案件立案“绿色通道”。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全面优化诉讼服务。
六、深化改革,稳步推进,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完善员额法官改革。制定《员额法官审判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根据审判工作重点,科学设定审判绩效考核指标,引导法官注重审判质量和效率,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将审判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法官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充分发挥以管人促管案、管案与管人相结合的综合效应。今年,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89.5件,同比上升2.9%。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根据最高院《关于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了区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拟将原有25个内设机构整合为10个,明确整合后内设机构的职能定位。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2019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
——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认真总结家事纠纷案件的特点和审理中面临的问题,不断加强对家事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引导,进一步强化案件的调解工作。扎实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快审速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健全院庭长办案机制,强化办案职责,今年,院庭长办结各类案件9502件,占全院结案数量的42.6%。
七、接受监督,提升素质,持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主动接受依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各项决议,专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执行信息化建设、司法改革后队伍建设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等工作。今年区法院收到代表意见建议5件,已全部办结。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不定期进行走访,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执行《人民陪审员法》[4],确定了人民陪审员数额、选任条件和办法,确保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顺利履职。
——强化队伍履职能力。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教育培训工作新思路。组织员额法官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上级法院的各项指导性审判意见。积极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加快员额法官知识更新速度,注重本职专业和其他专业相结合的原则,打造复合型法官队伍。
——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升职业尊荣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举行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仪式,夯实“一岗双责”。开展司法作风、工作效能、庭审规范化等检查,发布各类检查通报7期,使“规矩意识”深入人心。
从法院整体工作分析,还面临一些问题:受案量连年持续大幅增长,在审判力量尚未得到有效补充的情况下,办案压力进一步加大;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关配套措施有待跟进,司法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对策,努力加以改进。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区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不忘司法为民的初心,牢记公正司法的使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高水平建设幸福大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继续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不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新时代、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全力保障服务大局,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用法治手段助力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落实帮扶企业各项措施,强化风险企业帮扶和司法重整,能动做好涉诉企业差异化处置工作。不断强化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区域经济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二、依法快速办理各类案件,提升重点案件办理效果
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确保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和不同行业利益主体,平衡各类利益关系,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监督支持并重,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继续强化执行攻坚成效,坚决打击“老赖”,有效提升判决强制力。
三、继续增强司法服务意识,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
积极应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加快“智慧法院”[5]建设步伐,切实提升司法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司法网拍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实现司法服务线上线下联动机制。积极推进移动办公、电子送达、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案款“一案一人一户”系统建设,不断提高人工智能在审判领域的积极作用,大力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四、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建设
抓好新型审判团队建设,坚持“专业化”[6]、“扁平化”[7]并重。进一步落实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努力形成更加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真正做到放权不放任、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努力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五、继续坚持从严治院治警,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以打造我区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提升干警的服务意识,公正审判,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注重提升干警的政治素养、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让能干事、干成事的有舞台,发挥和展现干警的司法能力。
新的一年,区法院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幸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中相关用语说明
[1]“六个围绕”: 1、围绕政治站位;2、围绕依法严惩;3、围绕综合治理;4、围绕深挖彻查;5、围绕组织建设;6、围绕组织领导。
[2] 拒执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三个90%”“一个80%”:是指“四个核心指标”,一是法定期限内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达到90%;二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合格率达到90%;三是信访化解率达到90%;四是三年结案率(首次执行)达到80%。
[4]《人民陪审员法》: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的单行法律。它涉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选任方式、参审范围、合议庭模式、事实审法律审区分和管理保障机制各方面。
[5] 智慧法院:是指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6]“专业化”:是指人民法院专业化审判,有四层含义:一是审判主体专业化;二是法官思维和知识的专业化;三是审判机制的专业化正规化;四是审判理念的专业化。专业化审判的功能定位:一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二是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三是统一裁判尺度;四是培育职业法官;五是总结裁判经验;六是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7]“扁平化”:2015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指出,为减少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弊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在总结一些法院探索审判团队办案模式的经验基础上,规定基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建由一名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人员组成的审判团队,依法独任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组建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实行扁平化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