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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法院被沈阳市人大常委会
聘为基层立法联系点
  发布时间:2018-05-15 13:10:31 打印 字号: | |
  5月9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顾问、立法顾问单位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聘任仪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利国、副主任王健、秘书长孟昭贵出席会议,聘任仪式由王健副主任主持。

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确定,我院被选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利国向我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负责人颁发了牌匾。

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我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在地方立法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立法质量,为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大东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