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市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我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被授予“全市人民陪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原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主任张笑晨同志被授予“全市人民陪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人民陪审员李精振同志被授予“全市十佳人民陪审员”称号,马萍、闫晶等十一名同志被授予“全市百名优秀人民陪审员”称号。
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190名,他们以强烈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认真投入陪审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优势,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意。我院将不断探索拓展陪审员工作职能,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司法改革创新工作的需要,最大限度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管理的效能,推动我院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