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我院机关党委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区法院出席中国共产党大东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本次会议由我院机关党委书记周军副院长主持,按照选举流程,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大东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对出席中共大东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情况进行说明,并由政治处主任时富鑫介绍了候选人基本情况。随后,大会审议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大会严格按照选举程序,清点人数、检查票箱并加封、分发选票、宣读填写选票注意事项等程序在主持人的带领下依次进行,全体党员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指定的票箱和路线进行了投票。
大会高票选举刘鹏、朱丽娜、何兵、周小荷为区法院出席中国共产党大东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党代表的选举过程,既是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也是党员学习贯彻党章、接受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的过程,同时更是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过程。为切实做好推选工作,我院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事先明确人员职责分工,按照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意志,严格按照代表名额、构成比例、代表应具备的条件、代表产生的程序进行选举,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