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大东法院获得大东区“书香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6-06-30 10:20:31 打印 字号: | |
  2016年6月22日,在大东区第八届全民读书季活动总结表彰会上,大东法院获得“书香单位”称号。

  近年来,大东法院高度重视阅读对干警素质的提升作用,引导全院干警养成阅读习惯,把倡导书香文化风尚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建立图书阅览室,购置励志类、文化类、专业类图书近千册,鼓励大家多读书,读好书。成立青年法官审判实务研究会,鼓励青年法官博览群书,撰写论文、调研文章,仅2015年全院共在上级文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调研课题20余篇。精心打造《法院工作》专刊,使全院干警能够充分展示学习所得、抒发学习感受,促使干警提高认识,收获真知。
责任编辑:大东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