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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 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司法保障——访海南省委副书记李军
  发布时间:2016-03-15 12:10:35 打印 字号: | |
  亮 点

  过去一年,海南法院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深化原有旅游法庭、渔排法庭、瓜菜法庭、交通法庭等特色法庭品牌的基础上,成立全省首个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支持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服务海口市“双创”建设。三级法院同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完成全省入额法官选任,探索形成的案件二维码识别制度、类案参考制度、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被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誉为海南司改的三大创举。全省法院在法官员额减少28%,诉讼执行收案增加20.69%的情况下,结案率高达96.33%;省高院工作报告在省人代会上通过率高达96.68%,创近8年来新高。

  点 评

  2015年,海南法院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克服执法办案巨大压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凝神聚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取得预期成效,赢得群众纷纷“点赞”。一是在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上,恪守司法公正,着力践行司法为民,履行和延伸司法职能,做到司法效率提高、司法质量提升、人民群众满意。二是在深化海南司法改革试点上,保证了改革顺利推进,共完成四个方面44项改革任务,取消法院集中“大接访”,将涉诉信访导入法治化轨道,促进依法申诉理性维权,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树立了司法新形象。三是在强化司法管辖上,彰显南海司法主权,2015年6月历史上首次在三沙永兴岛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用法治的力量维护国家主权,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好的影响。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海南全面依法治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全省法院要按照党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坚持生态立省,探索建立公、检、法环保机构,加大对破坏环境案件的审理,形成震慑效应,营造“破坏环境就是犯罪,犯罪就要受到严惩”的浓厚氛围;要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落实“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为全国法院探路;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深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感受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大东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