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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改革强化法官职业保障
  发布时间:2016-03-04 12:35:17 打印 字号: | |
  法官的职业保障关乎着法官个人的职业尊严和职业安全感,更关乎司法权威的实现,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必须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马彩云被枪杀等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被当事人枪杀一案引发了百姓的热议,在司法实务界引发了强烈的反响。近几年,法官受到伤害的案件屡见报端。比如湖北十堰中级人民法院4名法官被捅伤,河南新乡红旗区人民法院1名法官在法院门口被打成重伤,湖南永州零陵区人民法院发生凶手用微型冲锋枪扫射法官事件,等等。除此之外,法官受到威胁、殴打、诋毁、辱骂的事件也屡有发生。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各种社会关系处于不断地调整变化之中,社会矛盾自然随之增多,法官逐渐成为高危职业群体。当前,法官的职业风险主要来自纠纷当事人,败诉方因不服法院裁判对法官及其家人进行威胁、辱骂、诋毁等,甚至进行人身攻击,对法官造成了人身伤害和巨大的精神压力,基层法院的法官以及家事案件、舆论关注度高的刑事案件的法官尤甚。法官还面临着身体健康风险,在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凸显的背景下,法官们不得不超负荷工作以应对不断加大的办案压力,“白加黑”“五加二”的现象已经很普遍,超负荷工作量已经严重透支了法官们的身体,法官猝死事件时有发生。

  在法官职业风险不断加大,而法官职业待遇得不到应有保障的情况下,法官普遍面临着职业上的困惑,加上法官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的推行,不少法官转行选择做律师或其他职业,造成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流失。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也提到了法官流失问题。在法官们的职业风险越来越高以及优秀法官快速流失的背景下,如何健全法官的职业保障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把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作为四项司法改革措施之一,但法官的职业风险并没有随着改革的进行有所降低。法官的职业风险仍呈持续攀升之势。笔者想说的是,司法体制改革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十六字要求,强化法官的职业保障,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官职业保障体系。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深化司法改革的保障,必须将法官的职业保障纳入法治的轨道。现行法官法只是在第四条以及第八条第五项对法官人身安全的保护做出了原则性规定,立法上的薄弱说明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不足,建议即将修订的法官法在法官履职保障方面做出专章规定。刑法修正案(九)将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纳入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行为类型,为法官履职增设了一道保护网。但该规定有待于进一步细化,确保新增条款从“纸面”走到“地面”,让法官重拾职业尊严,提升法官职业安全感。

  强化法官职业保障,还应提高法官的经济待遇。虽然不能简单地将法官职业保障等同于提高法官经济待遇,但经济待遇也是法官职业保障的重要内容。在当前案多人少的矛盾不断加剧,法官付出与回报不相称。

  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改革除了需要与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司法责任制、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等改革措施统筹考虑外,还需要采取一些配套性的措施。比如让法官回归审判执行工作本位,减少会议、接待等事务性工作量;加强对法官的专业知识、审判技能、职业伦理、职业安全等职业培训,提高法官素质和审判执行能力,提升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水平,做一名让当事人信服的好法官;探索建立法官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法官职业风险基金等法官职业保险制度,解除法官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化解涉诉信访难题,法院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法官的合法权益,对蓄意伤害法官的行为人必须严惩不贷。

  法官的职业保障关乎着法官个人的职业尊严和职业安全感,更关乎司法权威的实现,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成败,必须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马彩云被枪杀等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大东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