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的首个工作日,全面推行该项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权。
早上8时整,我院立案一庭大门就已打开。9个现场立案窗口的法官均已到位,开始接待立案。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很快挤满了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站在诉讼服务中心的导诉台前为当事人指引。上午9点,就有十多位当事人排起了队伍,等待咨询问题、查询自己的案件进展情况。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陈青副院长带队,行政、民事、执行等各个业务庭的法官们一齐来到立案大厅,逐个解答、办理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该答疑的答疑,该立案的立案。从院长到立案法官,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显得格外忙碌,热情耐心地传递着这些立案程序上的改革信息。“请稍等一下”、“请一个一个说”成为立案庭干警说得最多的话。一些当事人坐在椅子上边看报刊边等候,几名当事人对照着诉讼服务中心提供的诉状样本在撰写诉状。
立案登记制实行首日,我院立案庭共接待立案群众242人次。其中,当场立案168件。实行立案登记制,将立案的门槛降低,让人民群众寻求司法救济的渠道更加通畅,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行使更加便捷,让更多的社会矛盾在法治的框架内得到化解,使立案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人民群众来法院立案更方便、更高效,享受到更好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