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多年,我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马巍再次穿上法袍,重新走到了审判台的中央,做起了一起普通刑事案件的法官。“一把手”亲自办案在沈阳法院系统还是件新鲜事,这是我院在司法去行政化改革,落实市法院关于“院长办案”等工作的一次重要推动。
案件的被告人陈某是一名未满18周岁来沈务工的未成年人,他因怀疑被害人方某与其女友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在案发当天曾二次携带木柄尖刀伺机行凶。第一次被发现阻拦,刀被他人抢走。之后陈某再次携带新买的木柄尖刀到被害人住处楼处等候,见被害人方某出现后向其猛扎,后因在场其他人员阻拦杀人未遂。故检察机关以陈某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罪诉到我院。
为最大化保护被害人权益和未成年人利益,马巍代院长在庭审前就多次组织被告方和被害方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经过几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被告人也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
庭审当天,马巍代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配合密切,举止大方、用语规范,整个庭审过程流畅、规范、严谨、高效,给案件当事人及到庭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印象。
亲身经历了“一把手”审案全过程的被告人陈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院长办案”表示更加安心,“法院一把手亲自办我们孩子的案子,相信会更公正,这么大的院长能为了我们的事跑前跑后,是孩子给你们添麻烦了,我相信院长、相信法院。”被告人陈某的父亲如是说。
参与庭审的人民陪审员王彬感慨道“没想到能与院长一起开庭审案,法院一把手深入一线办案、审案,让老百姓亲眼看到了法院对他们案件的重视,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阳光的温暖。”
昨日案件已进行了宣判,被告人表示服判,将认真改造,重新做人,决不辜负院长和法院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