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我院合唱团获全市法院系统合唱比赛二等奖
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4-10-14 08:36:45 打印 字号: | |
  9月2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内歌声嘹亮,激情飞扬。这是我市法院系统为庆祝建国65周年华诞,推动我市法院系统文化建设,激发干警爱国热情,打造团结、活力的机关干部队伍而举办的“祖国颂 法官情”迎国庆合唱比赛。我院百人合唱团在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马巍的带领下,以一曲饱含深情的《江山》赢得了全场观众的热烈掌声和喝彩,征服了比赛评委们,最终在来自全市法院系统的16合唱队伍中脱颖而出获得二等奖,充分展示了我院干警昂扬向上、努力拼搏的精神面貌。

  在接到比赛通知后,院党组和院机关党委高度重视,马巍院长曾就此专门召开协调会研究部署参赛事宜。经研究决定,具体工作由院机关党委牵头负责组建合唱队、组织排练、聘请专业人员全程辅导等工作,办公室负责后勤服务和保障。经过认真筛选,一支包含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马巍和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军等院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在内的百人合唱团组成,这里既有年龄最大的54岁老法官,也有仅23岁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同志。参赛曲目确定为由彭丽媛原唱的《江山》。为确保比赛效果,我院制定详细了训练计划和严格的考勤纪律,每天下午集中训练,要求院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席。由于院长、庭长们的身先士卒,亲自参与,形成了院领导积极带头、全院干警踊跃参加的热烈氛围。

  演出当天我院百名干警身着整齐的制服,精神焕发,激情唱响,展现了干警们饱满的精神风貌,唱出了全院法官“中国梦”,也赢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最终荣获二等奖。

  此次比赛,不仅对外展示了我院干警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让全市法院系统看到了团结、统一、积极、向上的大东法院集体形象,更激发了全院干警奋发向上的热情,培养了干警的集体荣誉感和职业神圣感,极大地增强了法官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干警们纷纷表示将以此为契机,用实际行动,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集体力量,创先争优,不断开创法院工作发展的新局面,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