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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遭欠薪 法院讨公道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4-01-13 13:53:45 打印 字号: | |
  9月9日,三名农民工走进我院立案一庭诉前调解第一接待室。他们说在沈阳某汽车修理厂打工,厂方两个月没给开工资,于是去了农民工维权中心,中心工作人员说没有证据解决不了,前几天来我院立案也因为没有证据不给立案。

  听了他们的诉说后,驻我院调解室的人民调解员于洪君告诉他们说,没有证据不是不能立案,而是进入庭审程序后,如果没有证据就会被驳回诉讼请求,最终导致败诉,这就是诉讼风险。经过耐心的解释,他们终于明白了。可他们当中一位叫王俊才的说:“我两个女儿上大学,等我挣钱交学费,白干了两个多月没法向孩子交代。”另一个叫孙成仓的说:“我家情况也不好,钱拿不回去,老婆孩子、老爹老妈拿什么养活。”年龄最小的李雪说:”我是开原的,今年才21岁,家里不放心本来不让出来。现在出了这种事以后还能让出来吗。”听了他们的倾诉后,立案一庭的法官们对他们也很同情,可没证据立案几位农民工兄弟要承担败诉的风险。看到他们讨要不到工钱确实可怜,于是决定委托人民调解员于洪君管管这“闲事”。

  9月13日,经和厂方几位领导多次沟通,首先解决了孙成仓的工资问题。9月16日,于洪君又邀请厂方领导来到我院,厂方提出王俊才工作期间存在失误,经过调解,最终达成和解,拿到工资的王俊才向于洪君深深鞠了一躬,连连称谢。又过了几天,在调解欠李雪工资案时,厂方称其存在迟到现象,厂方只同意支付2000元,经反复做工作最后终于以3000元和解。

  以上案件的顺利解决,也为我院农民工无证据讨薪案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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