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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沈阳大学共同建立大学生法律教育与社会实践工作站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4-01-13 13: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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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和社会实践能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发展,11月27日下午,我院与沈阳大学共同建立大学生法律教育与社会实践工作站,并在我院少年法庭举行了活动启动仪式。
仪式上,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晓光与沈阳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李庆杨共同为“大学生法律教育与社会实践工作站”揭匾。随后,双方举行了友好的座谈。
为使活动成果更加突出,我院还与沈阳大学政法学院共同研究制定了《大学生法律教育与社会实践工作办法》,作为双方合作过程中的指导。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