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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自身廉洁将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纪检室  发布时间:2013-09-27 09:57:35 打印 字号: | |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全部司法活动的根本标准,也是构建人民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制度的指导思想。

  “公生明,廉生威”。一个清正廉洁的法官,能促使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反之,如果法官不廉,贪赃枉法,必然导致司法不公和司法公信力的缺失。其次,廉洁与为民密不可分。廉政是对领导干部从政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法官从事司法活动的职责要求。如果法官漠视人民群众的诉求,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一己私利,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则与司法为民的要求格格不入。人民法院通过建设廉政文化,营造尊廉崇廉的氛围,使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宗旨观念和职业道德意识,在司法活动中公正裁判,社会公众才会从内心敬仰法律、敬重法官,坚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在法院系统必不可少,也非是草草了事,摆摆样子就罢了的,每次活动要有真内容,除了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更要从正面引导法官热爱自己的职业、珍惜自己的职业,无论社会如何发展,都要保持清廉品格,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平日里,要不断加强审判业务学习,提升道德修养,这也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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