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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中华财险建立对接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3-09-27 09:48:10 打印 字号: | |
  8月1日上午, 我院与中华财险沈阳公司就建立保险纠纷诉前调解对接机制举行了签约仪式,这也是基层法院和保险公司在全市法院系统首次建立诉前调解对接机制。市法院、区委政法委、我院领导及中华财险辽宁分公司相关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辽宁电视台、辽沈晚报、沈阳晚报、辽宁法制报、华商晨报等媒体记者应邀出席了仪式。

  仪式上,双方签订了《关于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书》。我院院长朱晓光、副院长陈青、中华财险辽宁公司客服中心总经理张立国、沈阳分公司副总经理张镝分别发表了讲话。朱晓光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此次活动是我院按照省、市法院关于深入服务大局的部署和要求而开展的一次能动司法活动,目的是通过法院与保险公司“联姻”解决矛盾纠纷的全新形式,全面落实“政法三项重点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帮助企业提升商业信誉,最终寻找到司法助力经济腾飞、服务社会发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佳契合点。

  我院从2010年开始探索提高保险纠纷案件质效,第一阶段通过专业化审判提高案件质量,第二阶段通过诉讼中联动调解提高案件效果,前两项工作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第三阶段与中华财险公司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这一举措在全市是首例。这不仅拓宽了法院与保险公司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也为当事人尽快实现合法诉求搭建了全新的平台,是一件有利于法院、有利于企业、有利于当事人的“多赢”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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