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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审判为失足聋哑少年铺平回家之路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3-05-16 15:20:23 打印 字号: | |
  日前,我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理了一起聋哑人犯罪案件,被告人小秋(化名,女)于2012年12月的一天,在乘坐212路公交车时,在车上实施扒窃,窃取了现金、银行卡等物品,并以挎包作掩护逃离,后被公安人员抓获。案件移送至我院后,经审前社会调查得知,被告人小秋年仅17周岁,系聋哑人,由于与父母沟通有碍,从老家贵州赌气来沈,因无生活来源而实施盗窃。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本着对未成年人不歧视、不放弃的原则,一边积极联络小秋所在地贵州山区的父母,劝慰家长应多关注特殊子女的成长,不能一味求全责备,更不能放任抛弃;一边着手指定辩护律师、手语翻译,并安排律师和翻译会见小秋,了解其心理动态,以便尽早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办案法官李煜坤特意放缓语速,以便减少沟通障碍,舒缓小秋的紧张情绪,并向其反馈她的父母期盼其早日回家的心愿,以此来教育感化小秋幼稚的心灵。通过法庭的人性化审理和特殊关怀,小秋大为感动,面对每一位关爱她的人,在不安中激动的用笔写下“谢谢法官哥哥,我一定做个好孩子!”最后,法庭根据其表现对其做出了从轻处理,判处拘役三个月。在其拘役期满时,我院又将其父母从老家寄来的一千块钱转交给她,助其乘车返回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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