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自去年8月开展“执行百日会战”活动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全局将有资产未结案件作为清理的重点,力求使活动取得实效。
在朱晓光院长的亲自部署下,副院长李俊泉、执行局局长张忆军、政委常宏经过深入调研,共同研究制定了《大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办法》,并建立了执行款物台账,对所有执行案件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进行逐案登记,对查封、扣押款物等强制执行措施进行严格规范。经过认真梳理排查,共清查出有资产未结案件121件,依法查封房产110余处、查封各类车辆近20台。
由于评估、拍卖程序繁琐,办理时间较长,执行二庭变现组和裁决庭各司其职,由变现组办案法官对被拍卖财产的权属、占有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由裁决庭依照程序严格审查,对于符合评估、拍卖条件的案件,尽快进入变现程序,最大限度保有被查封财产的价值,维护了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截至目前,共审查评估和拍卖案件25件,下达给付裁定3件,结案15件,实结7件,实结金额240余万元,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