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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终于和解了
作者:各庭报送  发布时间:2013-05-16 15:16:37 打印 字号: | |
  2月6日上午,大东区第三小学校长李川和原告家长贾立妹等一行数人急匆匆来到我院立案大厅调解室,要求我院对双方调解结果马上进行司法确认,下达民事调解书。还有一天就要“春节”放假了,可贾女士说:“如果今天拿不到调解书取不到钱就不同意调解了。”对此,第三小学和立案一庭的领导都十分着急。因为这件小小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已经拉锯近两个月了,反反复复调解,几次达成和解意向又几次推翻。

  案由其实很简单,贾女士孩子在校等待上计算机课时,由于带班教师没来按时打开教室门,孩子在等候开门时滚了楼梯造成六级伤残。事发后,贾女士到省市各有关部门不断上访,不但要求赔偿,还要求追究带班教师责任。一个月前他们来到我院诉讼,经法官反复调解,现在总算看到希望。可春节长假在即,各审判庭已对案件报结完毕,若对案件上号,将影响全院的审判数据,没有案号就无法下达民事调解书……考虑到时间相当紧张,立案一庭庭长肖立忠亲自调解此案,建议分两步走:第一步案件先上人民调解卷号,对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下达人民调解协议书,凭调解书报有关部门批准领取赔偿款。第二步留下相关材料,节后上班第一天由立案一庭立即协调我院少年审判庭对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下达民事调解书。经过耐心工作,贾女士终于同意了方案。人民调解协议书做好后,第三小学来电话说,已经成功支取了15万元,剩下部分节后可以处理,原告十分满意。

  2月16日春节长假后上班第一天,双方当事人再次来到我院。立案一庭用最快速度收案、上号,肖立忠庭长及时协调少年审判庭,由刘月丽法官下达了民事调解书。同时还做通了贾女士的思想工作,不再追究带班教师责任,此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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