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我院出台了服务区域发展的十八条措施。
十八条措施分别是:助力优势产业做强、建立“绿色通道”制度、推动建立良好治安环境、完善民生司法保障、加强企业司法保护、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进城市拆迁有序化、妥善处理涉农案件、深化能动司法活动、不断提高审判管理水平、持续加强调解工作、大力推进“执行大格局”建设、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狠抓司法作风建设、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强化司法建议工作、建立沟通联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