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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为你守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
——我院为“罪错少年”提供“改造”书籍
  发布时间:2013-03-14 08:52:07 打印 字号: |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帮教。不是让他们自食苦果,而是要帮助他们回归社会,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秉承这样的司法理念,我院法官用老师般的循循善诱、母爱般的柔情关爱,守护着这些“罪错少年”,照亮他们回归社会的路。

  未成年人杨某是一个中学生,由于结识了社会不良少年,逐渐沾染上了不劳而获的习性,遂于2011年5月至2012年7月间,多次参与对在校学生实施抢劫和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在我院开庭审理过程中,杨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由家长对被害人遭受的损失进行了赔偿,为此法庭判决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刑罚。宣判后,为了切实落实未成年人判后帮教工作,根据杨某的文化程度,我院选取了有益于他健康成长、重树生活信心的书籍,作为帮教、帮扶的新方式新方法,杨某及家属连说没想到,说:“就冲着法院和法官拿我们当成正常人来对待,我们也要好好的改造啊!”

  一个时期以来,我院始终在“罪错少年”帮教帮扶工作上寻求新思路、新做法,本次向“罪错少年”提供一本好书的方法,力求以书籍为纽带,拉近法院与“罪错少年”的关系,以便更好地做好矫正工作。
责任编辑:大东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