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我院主持制定《关于对在押涉罪未成年人 建立考察帮教体系的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3-03-14 08:51:05 打印 字号: | |
  为了继续推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各司法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涉罪在押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工作,日前,我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近几年的审判实践,制定出台了《对在押涉罪未成年人建立考察、帮教体系的工作办法》,并经区委政法委同意,向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征求意见。

  工作办法中确定了考察、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公、检、法、司四家单位的相应职责,明确了文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为主要工作内容,社会调查、心理咨询和矫治、羁押表现评定等为主要工作方法,心理偏差明显、文化程度偏低、心智发育不成熟、家庭确有困难的在押青少年为重点帮教人群。

  办法的制定出台,旨在通过建立在押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体系,集聚司法职能部门的合力,加强对在押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将进一步推动我院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的良性发展,有效促进我区未成年人犯罪防控体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大东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