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张巨涛庭长与审判员刘月丽、人民陪审员张秋萍共同就一起校园人身损害案件在事发学校进行了巡回审理。
当事人小强、小刚均为我区某初中的在校学生,一次在课间休息中,小强将小刚撞倒,造成小刚骨折,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法庭通过庭审,查明了案件事实,并就落实损害赔偿责任进行法律释明,由于当事人对责任分担存有异议,法庭没有当庭判决。但学校及学生家长都对人民法院采用校园巡回审判的做法高度认同,表示这一做法可以减少青少年及家长到法院打官司的紧张感,有利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庭审结束后,我院法官还就如何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改进校园管理向学校提出了建议。
案件审理后,首次参加庭审的人民陪审员张秋萍说:“没有想到孩子间发生的案件所涉及的法律也同样复杂,矛盾纠纷更难于处理。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解决纠纷,自己是第一次见到,同时充分感受到了人民法院不但要发挥审判职能,也要为全区的和谐稳定承担社会责任。今后,将利用各种时机把法院工作的艰辛向外界传达,自己一定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做出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