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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重新修订审判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2-04-27 12:54:46 打印 字号: | |

日前,我院重新修订了《审判管理实施办法》。新办法仍以流程管理、案件评查、业绩考评三个方面为重点,对干警工作进行量化考评。根据新办法要求,我院审委会作为案件质量监督评查的领导机构,从立案、审判到结案、归档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和管理,对全院审结案件进行规范化考评检查,界定差错及认定责任,同时遴选优秀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从而实现对干警工作业绩的正确评价,以此来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大东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