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争做一名雷锋式的好警察

  发布时间:2011-11-28 08:36:44 打印 字号: | |

法警大队  房娟

  小时候,我非常喜欢玩“警察抓小偷”的游戏,每次玩这个游戏时,我都乐此不疲的追在其他小朋友的后面,充当着警察的角色,每当抓到“小偷”时,我都兴奋不已。当一名人民警察,是我小时候的梦想。20年后的今天,我的梦想终于实现了,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我立志要当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执法为民,为人民服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一个独立警种,是置于党绝对领导之下的由人民法院直接指挥和管理的一支准军事化武装性质的特殊群体,是人民法院有效行使审判权的一支重要的司法力量。人民法院法警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的实施和尊严,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障审判、安检和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重任。所以,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司法警察,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基本体能,更需要提高内在素质,只有这样才能造就一支信得过、靠得住、素质高、战斗力强的队伍,造就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队伍。由此看来,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为提高全体干警的思想素质,发扬光荣传统,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我院潘主任,戚副主任带队组织青年干警参观了抚顺“雷锋纪念馆”。本次参观是对于激发我们干警爱岗敬业、重温学习“雷锋精神”的具有深刻意义的活动。9点左右,到达了雷锋纪念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大理石上雕刻的雷锋日记。他在日记中写到“真正的青春只属于那些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的劳动,永远谦虚的人”,“一滴水放进大海才能永远不干,一个人只有把自己和集体融合一起的时候,才能有力量。智慧从劳动来,行动从思想来,荣誉从集体来”。尤其是他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益求精的态度和他那螺丝钉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对于雷锋的精神又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我不但要做一名好警察,而且要做一名雷锋式的好警察。 

    在纪念馆详细听取了解说员对雷锋各个时期的介绍,同时观看了雷锋的日记原稿,雷锋的日用品。其中包括他那补了又补不舍得扔掉的袜子和衣服,一边反思,当今社会依然需要雷锋精神。我们要继承和弘扬雷锋精神,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雷锋这个名字众所周知,他是党的好儿子,人民的好战士,虽然雷锋同志年仅22岁就牺牲了,但他的英雄事迹却名垂千古,他给我们留下的是无法衡量的精神财富。雷锋同志的生命虽然短暂,但是很光辉,他的精神是永垂不朽的。我会牢记雷锋同志的高尚品质,把它们融入到我的生命中去。高尚的思想是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必备的职业素质。做为一名人民警察,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要礼貌谦虚地对待人民群众,千万不能自以为是、目中无人,要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忠于职守、服务审判、公正执法、规范执勤、保障诉讼、注重效率、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注重仪表、文明礼貌、方便群众、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司法警察只有具备以上基本的职业素质才能在执法过程当中,不为强权和利益所驱使,才能做到秉公执法,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责任编辑:大东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