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责任承载爱心接力

  发布时间:2011-11-28 08:34:12 打印 字号: | |

 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容易受到不良诱惑和影响,特别是涉及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的自我约束能力普遍较差。因此,如果没有相应行之有效的帮扶、教育救助措施,极易使他们陷入犯罪的深渊而不能自拔。针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特殊性,我院少年庭以“教育、感化、挽救”被告人为导向,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本着无地区(域)差别的原则,平等地运用帮扶、帮教措施,从根本上斩断未成年人犯罪的因果链条,防止重犯的发生,实现人格的重新塑造。

年仅15周岁的Z某于今年6月的一个夜晚,在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158号“邮电工程局”门前,搂住被害人A某颈部并持刀相威胁,抢走黄色女式挎包一个,内有人民币254元、黑色直板诺基亚牌手机1部及眼镜等物品,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庭前社会调查,Z某是个经历坎坷的孩子,生活在内蒙古一个偏远的矿区,父母离婚,抚养他的父亲又因病去世,无依无靠的他选择来沈阳找妈妈,可又没有联系方式,就这样Z某自20112月起长期滞留沈阳,按他自己的表述:平时就在火车站靠帮旅客拎行李要些零钱为生,也曾去饭店打工,但由于年龄太小,饭店不爱要,因此也没挣到什么钱,本次实施抢劫就是想回家。办案法官并没有因为他是外埠的孩子,而简单判案。细心查阅案卷信息,很快与Z某的户籍派出所、村民委员会取得联系,找到了Z某的姑姑,向她说明孩子的情况,希望家属能够配合人民法院接纳并承担起管理、教育Z  某的担子。几经劝导,最终确定由法院、家属和当地派出所共同实施跨地域帮教管理,以便孩子早日回归社会。

宣判缓刑后,我院办案法官亲自到看守所将Z某接出并送上回家的火车,还反复叮嘱他旅途注意安全。此时的Z某,与开庭时不知所措、不停地问法官“我能回家吗?”相比,判若两人,稚嫩的脸上流露出喜悦。望着远去的列车,法官不禁暗暗祈祷,祝愿他能度过人生的坎坷与艰辛,昂首向前进,创造出美好灿烂的明天。

责任编辑:大东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