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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高校法制教育 实践社会管理创新

  发布时间:2011-10-10 16:32:29 打印 字号: | |

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政法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司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热门课题和紧迫任务。社会管理工作能否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及时有效地进行调整与创新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为实践好这一课题,我院少年审判庭以《2011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为指导,利用特有的审判资源优势,综合运用社会管理手段,积极开展上级法院所倡导的“法官进校园”活动,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大学生进法院”活动,受到大专院校师生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日前,我院邀请沈阳大学政法学院领导来院,共商“加强大学生法律素养,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大计。座谈会上,我院副院长韩宝良、少年庭庭长张巨涛与沈阳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赵威、党支部书记高越共同商讨建立法院与高校合作,共同加强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工作机制。经过紧张的磋商讨论,双方共同制定了《大学生法律教育与社会实践工作方案》,成立了大学生法律教育与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中明确规定,大学生法律教育与社会实践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增强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引领大学生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自己的价值追求,引导大学生走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最终达到提高法律素养、服务社会的目的。我院同意本着“积极、审慎、稳妥”的原则,为沈阳大学提供“大学生法律教育与社会实践基地”,同意沈阳大学政法学院学生在适当时机参与法律法规解读与案例分析、旁听庭审、罪错少年帮扶等实践活动。

    截止发稿时止,我院已组织多名来自沈阳大学等高校的大学生来院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实现了法院、高校、大学生共同参与法制教育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深入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大东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