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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 报 须 知

  发布时间:2011-03-03 10:05:39 打印 字号: | |

一、纪检监察室受理举报范围

受理对本院各部门及法官和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法官及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复议和申诉。

二、举报注意事项

1、人民群众可采取电话、来信、来访或利用电子邮箱进行举报。

2、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情况,反馈结果。

3、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利用举报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谩骂、发泄私愤,对借举报进行诬告、陷害者,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举报联系方式

1、电话:(02488131505

2、电子邮箱:ddfy2009@yahoo.com.cn

3、通信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86

   邮政编码:110041

 

来源:纪检监察室
责任编辑:大东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