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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驻永丰社区调解中心挂牌成立

  发布时间:2011-03-02 10:04:1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把握社情民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大东区法院永丰社区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这是继我院成功设立莱茵河畔社区调解中心之后,在服务民生、方便群众方面进行的又一次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大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宫绍辉、大东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楚德军、万泉街道党工委书记白伟文、我院院长朱秀英、副院长朱晓光、陈青、专职委员张忆军、相关审判庭庭长、永丰社区党委书记李军及一百多名社区代表出席了活动启动仪式。

仪式上,市人大代表、永丰社区党委书记李军代表社区对调解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和衷心感谢,称赞此举是我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开辟“司法绿色通道”的重要举措,也是我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为群众在家门口维权提供法律服务的生动体现。随后,我院专职委员张忆军介绍了在永丰社区成立调解中心的动因、背景、意义及今后工作打算,副院长陈青宣读了我院聘请的人民调解员名单,最后,院长朱秀英发表了重要讲话,她指出,永丰社区调解中心的成立,是基层法院响应上级关于建设平安社区的号召,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并汲取以往开展法官进社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成立的,也是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开展能动司法活动的延续。调解中心的成立,旨在为人民群众打造一个诉前调解的新平台,建立一个法律培训的新载体,提供一个法律宣传的新阵地,力争通过调解中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并通过法律宣传和培训,使社区群众法律水平、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从而实现建设和谐社区的目标。法院也希望通过成立调解中心,进一步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人民群众认识、感知法院工作提供新的窗口。今后,调解中心将把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婚姻矛盾、物业合同、侵权纠纷等作为工作重点,尽最大努力,为社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真切享受到司法为民成果。

我院成立社区调解中心的做法始于2006年,通过在调解中心派驻优秀法官,对居民提出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积极开展矛盾的预防、排查和化解工作,努力使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经过几年的运作,这一模式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永丰社区调解中心将按照《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新聘请的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实现法院、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共同化解矛盾的工作格局,加快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最终实现法律惠及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初衷。

责任编辑:大东区法院